今天停車
一眼就看見地上的鈔票
探頭看
是一張500一張100折在一起 像棉被
很吸引人的棉被
我想送去警察局
不過上回車鑰匙找不到
走到警察局好遠
站在原地等人來找
不過我想我沒那個閒時間
就這樣不管
又覺得
被別人撿去似乎有點可惜
收起來
在地上貼一張「有人掉600塊嗎?」加上我的手機號碼
但又怕我的手機被打爆
還是送到警察局好?
反正過了1年沒人領
600就變成我的......
想到這
發現其實打從一開始
就把那600塊當自己的
我停好車
把600撿起來放進口袋
離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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